樱辉环境:一屋子死掉的绿植,为什么是我们赔的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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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卡尔蔡司华南总部的时候,出了一件小事,但这件事后来被樱辉环境内部反复讲。
那批绿植死了,赔钱的是樱辉环境——严格来说,这笔钱并不该我们赔。
关键事实
| 节点 | 事实 |
|---|---|
| 客户 | 卡尔蔡司华南总部 |
| 提示 | 邮件、短信、电话、微信多轮提示,现场再次确认并提出可代为搬离 |
| 结果 | 照灯后室内绿植全部死亡,绿植供应商认定人为损坏、不予赔付 |
| 我们的动作 | 按渠道结算价赔付,并由原供应商把绿植换回客户办公室 |
| 后续 | 客户把广州新工厂(约 3 至 4 万平方米)的治理一并交给了樱辉环境 |

一、紫光灯照下去之前
那一次除甲醛施工,需要在治理区域内使用紫光灯(紫外灯)。这个工序有一个前置条件:照灯前,场地里的绿植必须搬离治理区域。
这件事我们做足了提示:邮件、短信、电话、微信,一轮一轮通知到对接人;我们的现场施工同事到了现场,又当面确认了一次,还主动提出"不用你们动手,我们帮你搬出去"。
但最终,那批绿植还是留在了场内。
照灯之后,室内绿植全部死亡。
二、赔不了的和赔不起的
接下来的局面有点僵:
绿植的供应商认定这是人为损坏,不予赔付;而客户方的对接人一下子被架住了——他不可能自己掏钱赔这一批植物,但这批植物确实是在治理过程中没的。
这时候处理方式有两个选项:一是讲清责任归属,谁没按提示做谁承担;二是先把这个坑填上。
樱辉环境选了第二个。我们按自己渠道的结算价把钱付给了绿植供应商,由他们把这批植物重新换回卡尔蔡司的办公室。
三、这不是"大方",是把服务边界画在前面
事后复盘时有人说:这事要是严格按责任讲,我们完全可以不赔。但负责这个项目的同事讲了一句话,我觉得更接近答案——"我们提示到了,是我们没做到位,那就我们担。"
樱辉环境对外讲的责任范围是「服务周期内与室内空气相关的事项负责到底」,而且这句话是写进合同的。边界写清楚,才不会在真出事的时候互相扯皮;而边界之内的损失,先担下来比先争清楚更值钱。
四、后来发生了什么
这件事之后,卡尔蔡司把广州的新工厂(约 3 至 4 万平方米)也交给了樱辉环境做治理。
一次性把活做完不难,难的是被同一个客户反复选。樱辉环境每年施工面积均逾 300 万平方米,累计承接空气治理项目逾万个——"反复被选"这件事,靠的从来不是报价单。
常见问题
客户当时为什么没搬?
现场判断的问题,具体原因不作为对外表述。我们自己的结论是:提示做到了,但执行环节没兜住,那这个结果由我们承担。
这笔赔付影响项目结算吗?
不影响。后续合作按正常条款执行,客户也没有因为这件事改变对我们的评价。
信息说明
本文所述过程来自项目记录;客户名称按白名单口径使用,不使用客户 LOGO,不涉及合同金额。具体服务条款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。